高考综合改革后,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。一是采用“院校专业组”的组合方式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。二是采用“专业(专业类)+学校”的模式,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为一个志愿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具体批次设置、志愿数量及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规定执行。